地市:
成考系统:
所在位置:辽宁成人高考 > 复习资料 > 专升本 > 2019年辽宁成教民法复习资料——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
2019年辽宁成教民法复习资料——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
分享圈:你录取了吗?>>>
2019-06-10 11:50:08 来源:其它
2019-06-10 11:50:08   来源:辽宁成人高考    点击: 学习交流群+ 加入 微信公众号+ 关注
作者:余老师

  以下是辽宁成考网为各位成考考生准备的2019年辽宁成教民法复习资料,祝愿各位考生可以在接下来的考试中超常发挥,逢考必过。

  二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
  (一)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

 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、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。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法律上的民事主体,就是因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。

 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是不同的概念。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实际取得具体的民事权利、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和基础。没有民事权利的能力,就不是民事主体,就没有取得民事权利、义务的资格,因而更不可能取得具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了。

 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所赋予的,不是天赋的,是否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它的内容和范围,均由法律规定。这些规定是强行法,当事人不得将民事权利能力自行抛弃、限制、转让。

  (二)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

  1.权利能力的平等性

  《民法通则》第10条规定:“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。”这也是宪法中规定的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具体体现。权利能力平等指人们参与民事活动、设定民事权利的机会平等,以及权利能力的人人平等。机会平等不一定结果也会平等,结果平等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才能实现的一种美好的现象,现在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。权利能力人人平等指的是公民不分男女、老幼,不论其行政职务高低、财产多寡,身心正常或残疾,其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,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歧视性的差别。

  2.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

  在民事权利能力中,既包含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,也包含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,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。在民事活动中,公民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,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。

  3.不可转让性

  以下试题是辽宁成考网为各位成考考生准备历年真题,祝愿各位考生可以在接下来的考试中超常发挥,逢考必过。

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仅因死亡而消灭,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,本人不能转让或抛弃,他人也不得非法加以限制或剥夺。

  (三)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

  《民法通则》第9条规定,公民从出生时起,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在我国,公民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;没有户籍证明的,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。没有医院证明的,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。所谓出生,是指胎儿自母体分离出来且能呼吸。出生后有呼吸的婴儿即使短时间就死亡,在其短促的生命期间也仍然取得了民事权利能力。

  《民法通则》第9条规定,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。

  民法上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。生理死亡指公民生命的终结,其认定应依医学上的标准。互有继承权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,在继承法上有特殊的推定方法。宣告死亡是人民法院对失踪一定时间,符合法定条件的人,依法推定其死亡。宣告死亡与生理死亡有相同的法律后果。

  公民一旦死亡,则丧失民事权利能力,不再是民事主体,其生前的婚姻关系消灭,其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依继承法的规定转移,人身权消灭。但是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,作者死亡后,其生前享有的著作人身权仍然受保护,并且我国的人身权制度还保护死者的名誉。这些可以视为特例。

  想获取更多关于成人高考学历的相关资讯,如成人高考报名方式、考试时间、报考条件、备考知识、相关新闻等,敬请关注辽宁成考网(www.zzck8.com)。如果您还对成考本科学历或者其他问题存有疑问的话,可以联系我们的在线咨询老师

成考倒计时

41

成人高考考前辅导资格申请

提交申请 OR 点我咨询 点我关注 点我加群

未经授权不得转载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转载请注明:文章转载自 辽宁成人高考 [http://www.zzck8.com/]
本文关键词: 辽宁成教   民法复习资料  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zzck8.com/show-38-5603-1.html

辽宁成考网申明:

(一)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
(二)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429504262@qq.com

上一篇:2019年辽宁专升本民法考试重点——自然人的概述

下一篇:2019年辽宁成教民法复习资料——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

辽宁成人高考提升便捷服务

【辽宁成考报名进行中】

距2024辽宁成考考试:还有

10/19/2024

2024预报名入口 辽宁成考学校排名

【请各位考生提前备考】

最新文章

推荐学校